钟小姐: 自己想创办一个慈善基金会,是否可进行公开募捐
答: 钟小姐,您好!根据《慈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应当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登记满二年的慈善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从你来电获悉,你所提的新登记的慈善组织不能开展公开募捐的相关活动。同时,根据《慈善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并管理募得款物”,如你确有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必要,请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并按规定开展。
目前,我市未能登记直接公开募捐的基金会,在我市设立登记的基金会都是非公募基金会。基金会在申请设立时要同时申请成为慈善组织并且成立满两年后,符合《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才能申请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如有疑问,你可直接致电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详细了解,联系电话:2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