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小黄: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想请教一下,以前的的旧村,好好的建设用地,村民已经住了三十多年了,现在希望拆掉旧房,重新修建。但去报建,却被告知土地性质被改成了其他耕地、林地的情况,不能申报。去村委会和国土局问了,还是建设用地。怎么规划局的却会说我们不符合总规和控规?他们的不予受理,合法合理吗?我们附近的两条村都被规划成耕地、林地,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村委会也是违章建筑?”普通市民如何才能申请变更规划?期盼告知。感谢了。
答: 近三十多年来东莞经历了快速发展阶段,城规、土规也经历了多轮的修改完善,两规之间以及与现状实际情况确实存在局部不一致的情况,市政府对该问题高度关注,开展了系列工作,力求妥善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 1、抓紧开展“三规合一”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会同相关部门于2018年上半年完成了道滘、虎门、长安、厚街和沙田5镇的“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形成了《东莞市“三规合一”差异图斑处理办法》,为城规与土规不一致的用地提出了处理原则。下一步,全市各镇街将按照《东莞市“三规合一”差异图斑处理办法》,全面开展“三规合一”工作,由属地镇街政府牵头,逐一进行差异图斑处理。 2、制定《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目前,由市住建局牵头正在制定《东莞市农民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对农民住房改建、扩建、翻建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和办理指引。据了解,目前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正由市法制局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中,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公布实施。市民可关注留意该项政策。 3、开展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由我局统筹,各镇街、村(社区)牵头,正在开展全市乡村建设规划系列工作。其中,我局正在加强乡村建设规划管理的政策研究,力求为妥善解决乡村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找到新的解决路径。 4、各镇街的城乡规划是一项由属地镇街政府组织编制、社会公众高度参与的公共政策。按照城乡规划法、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在送审前,镇街政府必须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众公示不少于30天,欢迎广大市民继续关注和参与城乡规划,在公示期间发现类似问题的,可向属地政府或我局反映,我们将积极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