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潘先生: 公共场合控烟的问题
答: 答:感谢这位热心网民的提问。下面由我来回应您关心的这个问题。 重视消费者健康,切实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是烟草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从法律层面上看,《烟草专卖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加强对烟草专卖品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提高烟草制品的质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分的含量。国家和社会加强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吸烟,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 近年来,我们烟草行业在卷烟降焦减害、“吸烟有害健康”警示、禁止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售卖卷烟、中小学周边不予发放卷烟零售许可证等多方面做了大量宣传落实工作,成效显著。围绕“解决公共场所禁止吸烟问题、解决吸烟人群尊严问题、维护城市环境建设”,我局积极探索、有序推广,在全市建成卷烟消费体验区660个、室内吸烟室8个、室外吸烟点1557个,引导消费者文明吸烟。 在公共场所限制吸烟方面,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各个职能部门的主动作为以及公民控烟意识的不断提升,我们能很明显的感受到,越来越多公民自觉抵制在公开场合吸烟。但是,您所指出的在某些区域不文明吸烟的行为仍然个别存在。目前,北京、深圳等地政府先行先试,相继颁布实施了关于控制吸烟的地方性规定,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我们了解,东莞市政府也对此事高度重视,具体的相关规定也在酝酿中。我局对此也十分关注,接下来我们将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履行好法律赋予我们的工作职责。 最后,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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