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莞草: 公共交通的关注热度也是一个长期的热点焦点必须全盘考量。东莞的公共交通长期来乱象横生是群众投诉的热点,公共交通本是政府必须搞好的基本社会服务,但长期来政府过度依赖将公汽营运承包给私人承担,造成公交变私交公益性蜕变为市场逐利,只重降低成本忽视服务质量,整体素质不高,与东莞经济大市的地位极不相符,抹黑了这张城市名片。近年来交管部门虽采取了一些改善措施,但距离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差距,公交服务亟待进一步提升完善。 随着东莞汽车数量的暴增和持续高速增长,东莞的道路拥堵日益加剧,停车难及汽车乱停乱放问题突出,大量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不可小觑。按照东莞现有的268万多辆汽车及每年约30万辆的新车入户增速,到2020年东莞的汽车保有量将达到或超过300万辆,若对此还不采取任何宏观调控措施,届时东莞的交通拥堵成什么境地可想而知,会不会从道路的肠梗阻现象演变成肠癌不治之症?要转变舍不得放弃从汽车消费中获取巨大财税收入的思想,要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这方面北上广深都有一些值得借鉴的措施值得研究。 要缓解私家车暴增的势头就要综合考量,完善公共交通,提倡使用节能环保的小型交通工具出行,为自行车出行创造良好的条件,在道路设置与机动车隔离的非机动车道。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都是国家批准生产销售使用的合法交通工具,重新审视全市范围长期禁摩禁电的合法合理性,从维护好群众切实利益为本,实事求是依法行政该纠错的纠错该纠偏的纠偏。
答: 摩托车作为一种轻便的交通工具,的确有其自身的优点,但摩托车过多过滥所引发的社会问题,远远超过其带来的便利,原因有三: 一是 “治摩”是东莞在推进经济社会双转型的进程中,针对摩托车过多过滥问题所采取的一项改善社会管理的综合治理措施,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拥护、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以及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是我市实施“治摩”之前,以摩托车为作案工具的“飞抢”犯罪十分猖獗,涉及摩托车的盗抢案件频发,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治摩之后,此类案件已大幅减少,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提升。 三是摩托车行驶过程中稳定性差,安全风险高。骑行人随意变道、任意穿插、不戴头盔、乱冲红灯等交通违法相当突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交通秩序,每年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占到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重也比较大。 解决每一个具体的治安问题和事故隐患,都必须对症下药。实践证明,“治摩”对我市改善社会治安、减少交通伤亡事故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经过十余年的整治,对比“治摩”前的2005年,全市涉摩飞抢案件警情数及涉摩交通事故数大幅下降,曾经猖獗一时的飞车抢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道路交通安全程度得到了有效提升。 2006年我市开展“治摩”工作后,电动自行车作为摩托车的替代工具大量增加,“涉电”交通事故成倍增长,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且由于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受害人往往因电动自行车没有登记而得不到赔偿,加之电动自行车的废弃电池也极易污染环境。为了防止“治摩”后大量的电动自行车成为新的交通治安隐患, 2007年7月20日,省政府在经过广泛深入的实地调研之后,批准我市对电动自行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7月28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和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不予登记、不准上路行驶的通告》经市人大审议通过并正式发布,从2007年8月15日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下来,我们也将认真研究你的建议,积极落实好各项疏堵保畅和公交发展措施,力争给广大市民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