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生: 请交警相关部门能出台一个方案教育或者限制市区内晚上开远光灯行车的问题。每次对车受远光灯的影响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习惯性或者长时间远光灯行车的行为比冲红灯更严重,希望有关部门能针对性对该行为的司机多教育、限制。 文明安全行车是我们共同的追求!谢谢!
答: 非常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近年来,我支队组织全市交通民警和协管员,采取日常执勤执法与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流动巡逻缉查和定点设卡抽查相结合,人工检查执法与电子警察抓拍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加强辖区夜间路面巡逻管控,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秩序综合整治,严厉打击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较好地维护了我市道路的安全、畅通。 交警部门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查获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以及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的,将严格依法对违法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此外,因我市大部分道路均已设置中心实线或中央隔离带,故对机动车使用远光灯进行处罚在部分情况下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市交警部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动我市道路通行秩序的持续规范:一是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对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二是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对夜间在设置中心双实线的道路上使用远光灯的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劝导,教育驾驶人不要滥用远光灯,防止造成安全隐患;三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敦促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