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Bobby: 之前12345上回复的一些信息: 1,住房套数认定特别要求。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 2,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房屋的套数里。 按照上面这里的说法,1-1,我们卖掉了原来的房子,东莞没有房子了。1-2,商转公不算公积金的贷款次数。 这种情况下, 我的家庭在东莞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二手住房,后来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商转公),2015年底的时候已经还款完成。 现在我们准备卖掉这套住房,然后再买一套大一点的住房,再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这样应该算是首套房??按照首套房的公积金利率吗??
答: 对住房套数的认定我们是有具体要求的,不管是本地贷款还是异地贷款,对住房套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住房套数为准,对贷款次数的认定均以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申请商转公的该套住房及该笔贷款不计在内。也就是说除了核查缴存职工家庭在本市的住房套数外,还要核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按照描述,缴存职工是已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并且已经还清了,再次申请应该至少认定为第二次申请,利率需要上浮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