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佚名2: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5月31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删除了七年以上十四年以下不得享受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自施行至今已经过8个月了,村委还不给我们这些超生人员发放福利,他们说要等上级计生办通知,我向横沥计办咨询,他们说条例已经删除了我们现在不管了,叫我向农办咨询,农办表示当时福利是计生办停的,我们管不了。一个说不管了,一个说管不了,现在才深深的体会到这些人才是踢皮球的高手,踢到我都懵了,不知该向谁咨询,我们小村民不知道你们的职能怎么分,只知道当时福利确实是计生部门停的,在此希望贵局领导和农办领导共同商讨一下这事到底要怎样解决,不要让我们无了期的等,谢谢!
答: 您好。农村股份合作制分红及其他集体福利问题不属于我局职能范围。

留言区

0人参与 | 0条评论 查看更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