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老百姓苦: 尊敬的卫生局各位领导、阳光热线的领导: 您们好! 我是塘厦镇的一名老百姓。看病买药是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谁都离不开。我要反映设置在塘厦镇人民医院一楼的华润医药公司德信行***大药房倾向于与医生勾结牟取利益。自从该药房进住营业以来,塘厦镇的老百姓都遭受到该药房不同程度的宰割,老百姓去看病,特别是慢性病,科室的医生就开了一张手写的处方叫患者到一楼的那家药房买药,医生说:“买完药拿回来,我教你怎么服用”,医生都是用同样方式嘱咐患者,基本上渗透了整个医院各个科室的医生,手法基本上一致。患者如按医生的方式来到该药房买药,如果是很普通的病一张处方计价就要100至300元不等,如果是慢性病动辄就500元、1000元以上,还会搭配保健品、理疗产品等,该药房零售的价格都比其它药房贵多40%至50%,药房规模很大,时有排队拿药的现象,生意很火爆。为此,我要问卫生局的领导两个问题:1、社会药房是否允许开设在人民医院的大楼里面?是否与医院药房有冲突?2、医生开完处方为什么不直接用电子处方发到医院药房?难道与该药房有暗中勾结吗?最后,为了塘厦镇的老百姓不再受该药房的宰割,我们呼吁有关领导调查此事,给老百姓一个廉价的看病环境,还白衣天使的一个医德。谢谢!2019年1月14日
答: 您好。塘厦医院院内店面经塘厦镇政府同意(镇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15〕112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租方为华润东莞医药有限公司,出租出借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对于医生开具处方让患者外购药品问题,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外购药物管理推进医药购销领域行风建设的通知》(粤卫办函〔2018〕482号)文件规定,医疗机构在开展新技术、临床急(抢)救、特殊临床治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自然灾害医疗机构需使用的,而本机构现有用药供应目录药品无法提供有效治疗的,或集中采购成交品种中无替代的未成交药品且无法通过临购采购的药品,可按程序由医师开具外购处方或使用患者自备药物。不得外购本医疗机构基本用药供应目录已有同类或类似作用的能正常采购供应的品种、中成药等临床非紧急、必须的药物。对确需外购的药物,要求医师严格履行书面告知,不得指定购药的药品经销企业(含与医疗机构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自费药房、自办药店、便民药店等)或其他医疗机构。建议您进一步提供该医院医生有指定购药的药品经销企业行为的有关信息,以便我们进一步调查处理。您也可以联系我局药政科反映相关情况和提供具体信息,联系电话:2328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