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老百姓: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2017年9月购买了东莞市钜隆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东逸湾(北区),合同上面写的是2019年1月31日之前要交楼给我们,当时告知消费者,东逸湾(北区)和东逸湾是一个小区,只是东逸湾(北区)后开发。开发商在2015年就已经在规划局得知东逸湾(北区)和东逸湾不能作为一个小区的情况下,高价诱导老百姓购买东逸湾(北区)的房子,整个小区绿化、消防、道路都不达标,在总平面图没有通过验收的情况下,强行通知忽悠业主收楼,现在该小区有长达几百米的违建围栏,也无人问津。现在我们老百姓有房不能收,有楼不能住,每月还要还6千多的房贷。这都是我们大辈子的积蓄,还需要还贷30年。请求领导,为我们东逸湾(北区)全体业主为民做主,谢谢!
答: 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关于您开发商强行通知忽悠业主收楼的问题,经核实,东逸湾花园(北区)16、17号住宅楼,18、19、20号商业、住宅楼和地下室已于2018年11月22日取得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2、关于您投诉反映东逸湾花园(北区)绿化、道路都不达标,该问题涉及规划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部门反映。3、业主提出关于消防不达标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消防部门反映。3、关于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之间的围栏问题,据了解,该围栏由东逸湾花园业主自行筹集资金建设,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目前,规划部门已出具认定书,明确该围栏是违法构筑物并且上报两违办。但由于目前正在协调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共享花园的问题,大朗镇政府通过慎重考虑决定暂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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