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李先生: 17年4月买了东逸湾花园北区房产,当时现场宣传的资料和小区沙盘都是介绍了和东逸湾花园是一个小区,现场的销售也是说卖的房子(东逸湾北区)是二期,可以共享成熟的社区,我和家人还逛了一期花园,一期花园内指示牌都标明了二期字样指向我买的二期,种种现象都是在欺骗我们,诱导我们买二期的房子。 18年12月通知收楼,却发现一期和二期之间被一期的业主用铁围栏建拦了起来,投诉到阳光在线回复也定性围栏为违建,但是迟迟没有拆除。 目前小区绿化不达标,开发商在小区内东拼西凑搞绿化,水泥车位上铺草皮蒙骗执法部门检查,健身场地原来是水泥地现在改成铺草皮。 我们希望拆除围栏,共享花园,希望政府帮助我们老百姓解决这个问题。
答: 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东逸湾花园(北区)销售期间,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对东逸湾花园(北区)证件资料信息进行公示,符合销售现场的设置规范。经调查,开发商在销售现场设置了“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是两个独立的项目”的落地式公示牌,但业主对开发商是否尽到信息公示和风险提示义务存在争议。如您认为开发商涉嫌欺诈销售,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保存相关证据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关于拆除围栏的问题,据了解,该围栏由东逸湾花园业主自行筹集资金建设,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目前,规划部门已出具认定书,明确该围栏是违法构筑物并且上报两违办。但由于目前正在协调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共享花园的问题,大朗镇政府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暂缓处理。有关问题,建议您向城市综合管理局投诉反映。3、业主提出关于绿化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涉及规划问题,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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