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张生: 东莞市住建局领导你们好,我是东莞大朗东逸湾花园北区的业主,我于2017年10月在东逸湾花园售楼处销售人员的游说下,带我们从东逸湾花园转悠一圈说配套多好多好,还说二期的房子住进后可与一起完全共享,我们付了定金,交了首付,签合同全商业贷款买了一套房,2018年11月开发商通知收楼说各项都达到交付要求,我们到收楼时才发现东逸湾花园一期拉起条幅,说不能共享他们的花园,同批收楼的业主们一起到售楼处询问,开发商居然赖皮说售楼时已告知一二期不能共享,我们到大朗镇上访被赶回说我们该自认倒霉自己不看清,后期我们业主自发搜集材料,大朗住建局居然不作为,伪造东莞市建筑设计公司的章告知我们小区设计是合理的,整个小区绿化不达标,消防不达标,整个小区L性设置,无任何体育娱乐设施,这种小区大朗住建局居然能批下来,还能堂而皇之地说合理,试问一下如果大朗住建局领导家属购买这种小区,他还会审批这个项目吗?现在开发商居然在总平面图未通过就强行通知二期业主收楼,一期现在还建了围栏,12315阳光问政上也明确说是违建设施,要求大朗住建局、城管局牵头负责拆违,大朗住建局迟迟不回复,说没有收到通知,不作为,导致二期业主有房不能收,试问这种政府行为是否是不作为?是否存在官商勾结现象,期望得到市住建局领导督促办理,如果得不到有效回应,我们全体业主将近期上访广东省政府,还我们一个公道!
答: 关于您投诉反映的大朗东逸湾花园小区的问题,我局已按“属地原则”转大朗镇住房规划建设局调查处理。2017年3月24日,东逸湾花园(北区)正式对外销售,首次销售活动地点为大朗帝豪花园酒店,因该项目曾涉及东逸湾花园业主关于规划变更投诉,因此,大朗镇相关职能部门对该项目整个销售过程监督十分谨慎,要求开发商按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同时在整个销售过程必需在首次销售现场以及销售中心作出两个独立项目的公示资料和购房风险提示,并且在日常检查过程中拍照存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1、东逸湾花园(北区)开发企业在销售中心按有关文件规定对东逸湾花园(北区)的有关资料进行信息公示。您反映的问题涉及欺诈销售,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2、关于您提出关于绿化、车位、道路宽度问题,涉及规划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建议您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3、关于您反映的围栏问题,通过了解,该围栏由东逸湾花园业主自行筹集资金建设,没有经过相关部门办理手续。目前,规划部门已出具认定书,明确该围栏是违法构筑物并且上报两违办。但由于目前正在协调东逸湾花园与东逸湾花园(北区)共享花园的问题,大朗镇政府通过慎重考虑决定暂缓处理。4、关于交付问题,该项目楼宇共6栋住宅楼和商业、住宅楼,其中16-20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符合交付条件。21栋暂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书,若出现延期交付的,建议业主按照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与开发商协商赔偿事宜,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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