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的市民: 请问科技局19年有什么优惠政策出台?请介绍一下。
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9〕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近期我局根据分管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围绕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区域创新体系,牵头起草了《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东莞市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办法》、《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建设发展专项扶持办法》、《东莞市推进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实施办法》、《东莞市推进莞港澳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实施办法》、《东莞市组织卡脖子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办法》、《东莞市组织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实施办法》、《东莞市创新强镇建设实施办法》、《东莞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莞市引进十大战略科学家团队实施办法》、《东莞市深入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实施意见》等11个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第一批配套政策。这批政策是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上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立足支撑东莞产业发展、民生需求,从坚持有破有立出发,改革现有政策弊端,解决繁琐、效果不佳、“不够信任”等问题;从重视激励引导出发,着重激励优质项目,发挥市场作用,撬动资本市场力量;从大力提升环境出发,抓住企业、研发机构和基层的政策需求和“痛点”,利用有限资源保障普惠性支持,营造更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从利于吸收海内外科技资源落户出发,推动研发机构和企业实现创新突破。政策也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开展年度评价、中期评估、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