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钟声一响: 尊敬的陈局:供电局的各位领导:您们好! 我要反映塘厦镇宏业花园管理处(东莞市合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窃电行为牟取利益非常严重,性质十分恶劣,管理处以民用电卖给商铺收取高价钱,(商业1.2元每度,住户0.65元每度)管理处无本获利的诱惑太吸引人了!拿着国家的能源来牟取暴利,宏业花园的业主就成了任由宰割的糕羊。我们恳求供电局的领导要依法依规办事,查出管理处盗窃整个小区商业用电的线路,重权打击以民用电当商业用电来使用。2017年8月,塘厦镇供电局检查时物业公司处处弄虚作假,配电房设置双重电闸,随时可以变换线路,鉴于狡猾的电工,建议查处时请公安警察介入,不要走漏风声,先控制管理处的电工和经理,查个水落石出,只有断掉了电费差价,管理处没有油水捞,他就会自动放弃代收电费,一户一表用电改造就会很顺利进行。以上就是宏业花园一直难实现一户一表改造的主要症结,希望领导往这方面下大功夫去找突破口。争取早日为宏业花园的业主办好事,办实事。谢谢!
答: 客户您好,宏业花园2001年7月15日新装两台400kVA配变为住宅用途,商铺安装商业分表,该小区属早期规划的商住小区,按变压器总表计收电费,小区内的住户统一由物业公司管理并安装分表计收电费。 针对客户反映的宏业花园管理处(东莞市合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违法窃电行为,塘厦供电分局在2018年已进行过一次全面的核查并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查实为“高价低接“行为,非”窃电“行为),对于客户反映还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再次组织全面检查,确认是否存在遗漏的地方,务必彻底整改。 针对客户反映宏业花园收取高电价的问题,在2018年8月省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相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8]375)后,塘厦供电分局已会同塘厦镇价格主管部门经信局召集各社区、商业广场、工业园区等开过专题会议宣传,并对所有用户进行了短信推送,及对部分用户进行了上门宣传,向广大人民群众明确了对该问题的反映渠道;明确了各转供电主体应按发改委公布的目录销售电价向转供电区域内的企业及租户等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调解决,不得通过加收电价及电费的方式解决。2018年11月,塘厦供电分局会同塘厦镇经信局已去现场协调处理,经过协调物业公司已经将电价按文件下调了8.19分,并按照目录销售电价向租户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用电等通过服务费等形式收取。 对于客户反映的一户一表的问题,塘厦供电分局在2016年就有了一户一表改造的计划,但因物业公司一直无法配合提交改造所必须的资料导致一直没有进展,我们希望物业公司能够尽快与业主达成一致意见提交改造所必须的资料,以便供电部门尽快完成一户一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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