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阳光企业: 我们公司是沙田镇的一家企业,前一段时间有人来检查,说我们公司是市里面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如果是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那我们跟其他企业又有什么区别?
答: 为了避免、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去年6月1日,广东省政府公布实施了《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在这个《管理办法》公布实施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向各镇街、各行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征集辖区和行业内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后经专家进行了评审,由市政府确定并于去年9月30日向社会进行了公布我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全市总共有77家。名录公布以后,我们气象局组织了人员对77家重点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重点单位信息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指导。我们去年从77家重点单位中选举了5个不同行业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开展了示范点建设,并且根据《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结合了东莞气象灾害工作实际,于今年3月中旬印发了《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工作指引》,作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应当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主动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完善本单位气象灾害防御组织架构,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基础建设、制度建设,加强日常管理和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风险点、危险源防控管理,主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评价,针对本单位生产经营特性、生产需要,采取个性化的气象保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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