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凌欣: 气象灾害是天灾,防不胜防,为什么要出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办法呀?
答: 广东是经济发展大省,又是灾害影响重省,气象灾害种类多、频率高,危害重,我们每年都会受到台风、短时强降水、雷雨大风等灾害天气的袭击,以及因此引发的城市积涝,严重影响城市运行和市民生活,甚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广东平均每年因气象灾害死亡约115人左右。如2011年“4.17”强对流天气造成佛山、广州、肇庆市共18人死亡,2016年东莞“4.13”强对流天气导致龙门吊滑动倾覆压塌集装箱组合房致18人死亡,均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事故暴露了基层单位主动防灾的主体责任不够明确,基层防灾意识不高,应急响应处置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践行安全发展理念,解决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面临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在现有实践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该《办法》的颁布实施,顺应了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是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规范化、法制化的创新成果,有利于压实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提高重点单位气象灾害风险防范意识,以点带面增强全社会抵御气象灾害的综合防御能力,有利于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民生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