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生: 我家的保姆最近想在东莞买套一手房,但被告知没有资格,原因是她没有东莞社保或者纳税证明。首先,目前个人纳税起征点在5000元以上,她的收入还达不到。第二,在东城社保分局咨询后,被告知外来个人劳务者不可以办理社保,但由于目前家政行业的特点是,保姆是直接与雇主构成雇佣关系,她们没有所属的工作单位,就算是一般的家政公司,也只是起到一个中介的作用,家政公司与保姆没有雇佣关系。现在问题就是,在东莞少说好几万的保姆从业者,有些在东莞已经工作10多年了。现在由于房地产限构政策,被直接剥夺了购买一手房的资格。当然,直接原因是限购,但间接原因是她们没有在东莞购买社保的资格。请问,保姆在没有工作单位的前提下,如何在东莞为自己购买社保?
答: 据来信人所述的情况,非本市户籍人员,其在我市的参保形式一般需要建立劳关系,由用人单位为其参加社会保险。对于来信人所述的这种灵活就业的情况,建议其可在户籍地以灵活就业的方式个人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的社保待遇。另,购房资格条件的制定并非我局职能,建议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