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用户1956: 市人力资源局的领导,您好,我于3月27日入职东莞市美致创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劳动合同上写的是每个月20号发放工资。4月20日星期六是工资发放日,人事不在公司,问她后她说这周发,我等到周一,他们又继续推脱。本人于周二提交了离职申请,并要求他们结清我的所有工资。但他们说这周发上个月的工资,下个月20号发这个月的,我已经讲明了劳动法的相关内容,“公司在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员工可以离职并要求结清工资”,但他们仍然知法犯法。我的诉求是该公司尽快结清我从3月27日至4月22日(实工作天数21天)的工资4038元。期待回复!非常感谢。
答: 2019年4月26日,我局监察员到东莞市美致创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协调处理员工工资的问题。经查,该企业已关门。物业管理处表示该企业已拖欠几个月的租金,该企业已没有人员上班。我局监察员已对该企业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该企业于2019年5月6日前提供劳动监察所需资料。随后监察员电话联系企业老板苏志丰,苏志丰表示已经和提问人协商一致5月份之前支付3月27日-31日的工资,5月20日之前支付4月份工资。监察员电话联系提问人确认工资支付方式,提问人表示同意老板的支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