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lianqs: 作为遭到所有合同教师一致反对的政策,说明本身就存在制度性的不合理。本着服务于民生,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根本的党的宗旨,不要对一些苗头性的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或是以推萎态度处理,对“定时炸弹”式的历史遗留问题和矛盾采取能拖则拖,能压则压的做法,明知不妥,也不愿作出更正和解决,或是但愿不在我任上出事就“OK”的态度。以上都是当前领导干部出现的一些错误做法,必须作出重大纠正。正如合同教师问题,明显就是历史遗留的问题,广东省政府明明就制定有考核入编的政策,可是到了我们东莞确变成了转为合同教师,而且不是同工同酬,制定的政策连最基本的遵守宪法都做不到,还口口声声说按政策办事!就拿我们参加工作十多年的代课教师来说,我们本身就已在本单位工作了很多年了,也不是什么所谓的新的补充人员呀,对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也是不适用的呀,为什么我们经过了考试、考核,而且其他所有条件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在东莞就成了所谓的合同教师,而且还要经受不公正的待遇。这就是当前所有合同教师怨声载道的真正原因,并不是他们不知天高地厚、无理取闹!我想,东莞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无论如何都要对这个不合理的政策作出调整,只有这样,才能顺应当前建设创新型社会管理的需要,才能为“平安广东”添砖加瓦。 但愿这次的上线回答能给出一个真正的回复或者说是确切的时间表,不要总是千篇一律的机械性回答!
答: "2008年,省委领导就教师待遇和代课教师问题指出:“发达地区的代课教师不一定都转,关键是提高待遇;如果要转,应该提高学历等‘门槛’,必须有正规大学学历”。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规定,“经济发达地区在2009年底前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并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问题”,以及“经济发达地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工作措施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根据上级精神,我市制定了《东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在开展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同时,对聘用合同制教师中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东府[2007]45号)的资格条件、用人单位同意调动的600多名合同制教师,与之妥善解决了入编问题。据了解,珠三角兄弟市也是根据自身实际,采取了分类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方案,对部分代课教师理顺了入编问题。 在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问题的过程中,2011年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全市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吸收人员入编需参加公开招聘。因此,现在聘用合同制教师需要入编,坚持“逢进必考”。作为市教育局,我们也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参加公开招聘,进一步理顺入编问题。近两年来,已经有一些聘用合同制老师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为公办学校教师。 感谢您的建议!聘用合同制教师对东莞教育作出了贡献,对于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待遇问题,我们会予以关心,进行适时调整,目前正在作相关调研。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