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梁生: 东莞学校能否用白话教学,总觉得本地人的子女从小就接受普通话教学,本地的白话都不会说了,平时与父母交流都用普通话了,想当年我们70年代除语文外全部都用白话教学,多亲切。期待能够用白话教学。
答: "2000年我国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1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十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教育部规定要让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校园语言指:教学语言、工作语言、宣传语言等,我们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使用普通话教学既是国家法令的要求,也是时代发展的需要,是新的社会环境的需要,对学生的终生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语言是人类交际的工具,语言文字是民族的标志,每个公民都有义务维护祖国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