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xgr: 你好,对于2012新莞人子女积分申请公校中,镇街相关职能部门百般叼难,致使成功积分入学的名额很少。剩余近2/3名额被镇街以“自愿”以企业名义捐款1.8W后给入读名额。你怎么看这种变向卖学位的现象
答: " 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涉及三方面: 首先是职能部门的受理和审核问题。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今年,市政府重新修订和完善了积分制入学办法,采取了“一口受理,分类审核”的模式,由新莞人服务管理部门受理材料,再将申请材料分派到相应的职能部门申请。所有申请材料是各部门根据《实施办法》要求以及部门操作指引要求申请人提供的,是一视同仁的,并没有刁难群众或随意要求增加材料。您提出的意见,我们会以此为鉴,督促工作人员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是剩余学位的使用问题。经了解,确实有个别镇街在录取完符合申请条件的积分制入学新莞人子女后仍有剩余学位。对于这些剩余学位,我们指导镇街要优先解决如父母一方是当地户籍、小孩随父母另一方入户外市的新莞人子女,以及用于解决父母一方或双方均为当地户籍,小孩未入户的本地居民小孩等。由于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的适用对象必须是父母双方以及小孩均为我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学童,以上提及的特殊群体的适龄学童不属于申请的对象,但其均是本地户籍居民的小孩,一直在我市生活学习,当地政府也有义务解决其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为此,我市在按积分制入学办法解决符合条件的新莞人子女后,剩余的学位将用于解决以上提及的特殊群体适龄学童,不存在空置优质教育资源,不解决新莞人子女的情况。 最后是为企业提供一定学位指标问题。我市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离不开我市企业做出的贡献。为此,在进行学位规划时,各镇街已按照《实施办法》的精神和当地实际规划出部分学位,解决对当地经济做出贡献的企业人才和员工子女入学问题。同时,今年,市镇两级领导班子先后开展了多次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的大走访活动,有不少大型企业均提出希望能最大限度地解决企业员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的问题,以留住企业人才,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请求,有鉴于此,有个别镇街根据学位剩余的情况,向当地企业免费提供一定的公办学校学位,由企业自行分配给员工。您反映的“剩余近2/3名额被镇街以“自愿”以企业名义捐款1.8W后给入读名额”的情况,我局暂没有收到反映或举报,建议群众如有具体的情况或线索,可以致电我局监察室进行反映或举报。电话是23126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