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生: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证书,今年到期了,我需要到哪里进行换证?
答: 你好,根据安监总局44号令第九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后获得培训合格证明即可。
ps:全市的培训机构可在“东莞安监”公众号,菜单栏下方的“公众服务”—“培训考证”—“培训机构信息汇总表”进行下载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