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小黄: 我2016年考取了安全管理人员证书,现在听说市安监局不发证了,请问这个证还继续有效吗?
答: 你好,根据安监总局44号令第九条,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以自主培训为主,也可以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安全培训。 不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有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的,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在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后获得培训合格证明即可。以往安监局发的培训考核证明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