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先生: 开办旅行社需要什么资料?
答: 谢谢这位市民的提问。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需要符合如下条件:
(1)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及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办理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市旅游局提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文件,受理申请的市旅游局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及经营场所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申请人在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副本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照原件及复印件到国家旅游局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或依法办理银行担保后,同时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后,持相关凭证到市旅游局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