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闷的合同教师: 杨局长,您好!非常感谢给我们交流的机会。我们是08年第一批通过考试的合同教师,当时说没有那么多编制,暂时转为合同教师,以后逐步实现同工同酬。我们也没有半句怨言,继续默默地工作,但后来一次又一次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而且招聘数量之多,着实让合同教师惊讶!也一次又一次地刺痛合同教师的心灵!其实东莞非常缺老师,为何我们这些经过了“五关六将”的合同教师不能入编?现在多数合同教师在东莞有十几二十年的教龄,他们的青春热血已经奉献给了东莞。为何不能照顾一下?其它市的如佛山南海,对在岗的代课教师都有适当的照顾,为何东莞就做不到?现在又过去四年了,难道同工同酬就那么难实现吗?我们也不想采取过激的行为去解决,希望局长对通过考试的合同教师进行调研摸底,分批解决,不能入编的也要同工同酬,不能再拖了!请局长给我们明确的答复。谢谢!
答: "2011年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全市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吸收人员入编需参加公开招聘。因此,现在聘用合同制教师需要入编,坚持“逢进必考”。作为市教育局,我们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参加公开招聘。近两年来,已经有一些聘用合同制老师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为公办学校教师。对于您所提的南海招聘教师问题,我们可去了解。目前,我国不同地区、行业、单位之间,甚至是同一行业、同一单位的不同类别人员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收入待遇差异问题,这也就是网友所提出的“同工不同酬”问题。
作为我局,一直在重视和关注聘用合同制教师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思考如何缩小合同制教师与公办教师之间的待遇差距。2009年,我们在解决代课教师的过程中,由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东莞市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人〔2009〕17号),明确“聘用合同制教师的经费由市镇财政按我市同类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现行经费供给标准拨至学校”,并规定“市直属学校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年总收入不低于5万元,有条件的还可以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保证合同制教师的待遇有所提高。各镇(街)可参照市直属学校合同制教师年总收入的标准执行”。据了解,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年人均收入有所提高。下来,我们仍要逐步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待遇,目前正在作相关调研。感谢您的建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