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恼的合同教师: 东莞的合同教师为什么会怨声载道???原因是他们经过了考试、考核、说课、讲课、政审、体检一系列的环节,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完全可以直接转为公办教师。但是东莞教育局及有关政府部门却以各种借口说东莞外来人口流动性大为借口,把这些可以转为公办教师的却转为所谓的“合同教师”(其实就是代课教师)。全国各地都是代课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唯独东莞的就转为合同教师。不知道东莞的这个政策是否符合民情、民心、民意?是否有利于东莞教育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幸福东莞,不是只挂在嘴上的一句空话!现在东莞的公办学校几乎每间都缺教师,09年经过考试的合同教师都没有解决,现在又滋生了一批新的临聘教师,这些临聘教师教育局文件规定聘期不能超过一年。东莞的教师现在可以分为公办教师、合同教师、临聘教师。不知道下一个又是什么教师了……,代课教师的反弹现象更严重了。 所以,我们合同教师在这里提议:取消不公平待遇,切实有效地解决“合同”教师问题。 能够按条件入编的给入编,不能入编的也要同工同酬。对于入编问题,南海区招聘教师的做法很值得东莞学习,对在岗代课教师有适当的照顾。
答: "2011年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全市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吸收人员入编需参加公开招聘。因此,现在聘用合同制教师需要入编,坚持“逢进必考”。作为市教育局,我们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参加公开招聘。近两年来,已经有一些聘用合同制老师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为公办学校教师。目前,我国不同地区、行业、单位之间,甚至是同一行业、同一单位的不同类别人员之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收入待遇差异问题,这也就是网友所提出的“同工不同酬”问题。
作为我局,一直在重视和关注聘用合同制教师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思考如何缩小合同制教师与公办教师之间的待遇差距。2009年,我们在解决代课教师的过程中,由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东莞市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人〔2009〕17号),明确“聘用合同制教师的经费由市镇财政按我市同类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现行经费供给标准拨至学校”,并规定“市直属学校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年总收入不低于5万元,有条件的还可以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保证合同制教师的待遇有所提高。各镇(街)可参照市直属学校合同制教师年总收入的标准执行”。据了解,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年人均收入有所提高。下来,我们仍要逐步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待遇,目前正在作相关调研。对于您所提的南海招聘教师问题,我们会去了解。感谢您的建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