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东莞仔: 对于弱视群体的公益帮扶法律支持,请问你们做了哪些具体工作,有数据吗?
答: 我们的法律援助就是一项政府为弱势群体提供免费公益法律服务的工作。我省在2016年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条例,也有增加了一些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的内容。 一是从申请主体来看,增加了福利院、孤儿院、养老机构、光荣院等社会福利机构,因维护其合法民事权益需要法律帮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还增加了社会组织依法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法律援助机构根据其申请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二是从案件类型来看,有特别保护老年人、青少年、劳动者的一些规定。如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的,这种类型的案件申请人不需要经济困难申报,我们也不审查申请人是否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只要符合上述案件类型,案件在东莞审理,就可以在东莞申请法律援助。 三是从获得法律帮助的途径来看。我市现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已经实现了全覆盖。群众有法律问题,可以随时拨打广东省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7*24小时全年全天候在线解答法律咨询。群众如果想带上资料当面咨询的,也可以到我们市法律援助处或者镇街的法律援助办事处。目前,除市法律援助处外,我们全市32个镇街的司法分局都有法律援助服务窗口,上班时间都可以免费提供法律咨询,群众均可以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2018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30宗,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628.94万元。全市共接访群众咨询12037人次,接听群众来电咨询551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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