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阳光何时普照: 杨局长:您好!我是一名合同教师。在东莞代课已经16年了。我常常后悔自己的选择,为什么要在东莞代课?又落户了东莞?拼了命地参加自考,拿了大专文凭,现在每年的公招却要全日制大专,那我们九十年代的师范生就连参加公招的基本条件都达不到了。又没有优秀新莞人这样的称号,达不到放宽学历的条件。我还有很多东莞本地户籍的合同教师都非常迫切地希望公招时能够尽量让我们在职的合同教师参加招聘考试,希望不要有那么高的门槛。
答: "2011年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全市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吸收人员入编需参加公开招聘。因此,现在聘用合同制教师需要入编,坚持“逢进必考”。作为市教育局,我们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参加公开招聘。近两年来,已经有一些聘用合同制老师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为公办学校教师。 感谢您的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