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合同教师: 杨局长,您好,广东省政政府的“代转公”政策为什么在东莞会变成“代转合”?当时市教育局的领导同志认为新莞人子女会逐年减少,学生人数存在不稳定因素,所以就上报省府说东莞不需要那么多的老师,所以就不给代课教师转正!四年过去了,新莞人子女入学率减少了吗?上一届的领导预言有普吗?这是谁的“猫”论?其实这是天大的一个晃子:中央政府一再要求当地政府要解决民工子女入学难的问题,而且是以入读公办学校为主,可是东莞政府的各个镇却把原来的公办学校卖掉,美曰其名说是“联合办学”,而旧学校转眼就变成私立学校,简直就是把公有财产变成私有化,有关领导也捞了不少好处,还把本由政府负担的义务教育责任甩掉了,这样的“好事”难怪各级政府乐于奔命。而民办教育又没有很好地去管理,任由发展,学校不再是教育人的地方,而是成为所谓办学者的摇钱树,新莞人子女的教育成为这些人的牺牲品。另外更加衍生了新一代的所谓民办教师!使教师一族变成私立学校老板的打工仔,这样能把教学搞好吗?最后是一批新生劳动力夭折! “代转合”更深层次的原因就是:解聘一批代课教师,可以换来另一批靠关系进来的新教师。为什么我们这些通过了09年考试后而合格的、在职二十几年的教师就不能有公平的待遇呢?所谓合同教师,其实现在所有的教职工都有所谓的合同期,但是,他们是圈内的合同,我们是圈外的合同,这样分彼此的合同具有公平可言吗? 所以,我在这里提议:取消不公平待遇,切实有效地解决“合同”教师问题,这样的问题不可以长期存在,也是影响城市形象的一道“风景线”!前两天中央不是批示:“广东可率先探路全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吗?这届政府不解决,就是职能部门的不作为!解决这样的问题其实并不难,中央政府、省级政府都有指示精神!执行上级的精神难道还要迟疑不决吗?还是有意推诿呢? 物价飞涨的今天,希望东莞新一届领导班子为已经通过考试的合同教师着想,能够按条件入编的给以入编,不能入编的也要同工同酬
答: "对合同制教师中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东府[2007]45号)的资格条件、用人单位同意调动的合同制教师(607名),与之妥善解决了入编问题。同时,对因各种原因难以理顺入编问题的合同制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要求各镇街、各学校主动关心,规范管理,签订聘用合同,保障合法权益,维护队伍稳定。三是对于不符合选招条件或选招落选的代课教师(568名),与之解除了劳动关系,市镇共安排专门资金(约5000万元,含社保)用于经济补偿,从而逐步理顺和妥善解决了代课教师问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2009年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小学代课教师解除劳动关系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东教人〔2009〕20 号),规范了我市解决解除劳动关系代课教师问题的操作办法,确保了我市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有关工作平稳、顺利推进。我市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对代课教师的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先后把85名代课教师的岗位调整为学校教学辅助人员。我市要求劳动部门、各镇街和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做好解除劳动关系代课教师的再就业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先后推荐并落实40人就业。对不需要推荐就业的代课教师,我市按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半年生活补贴;对《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又不能胜任教学岗位的代课教师,通过转岗等方式进行调整。据了解,珠三角兄弟市也根据自身实际,分类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比如当时珠海有800多名代课教师,其中符合省里规定相关资格条件的600多人,其中,300多名教师理顺了入编问题,300多人转为学校合同聘用人员,200多人解除了劳动关系或者转岗。
在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问题的过程中,2011年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全市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吸收人员入编需参加公开招聘。因此,现在聘用合同制教师需要入编,坚持“逢进必考”。作为市教育局,我们也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参加公开招聘,进一步理顺入编问题。近两年来,已经有近30名聘用合同制老师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为公办学校教师。
聘用合同制教师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的问题。我们理解为聘用合同制教师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目前,我国不同地区、行业、单位之间,甚至是同一行业、同一单位的不同类别人员之间,事实上是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收入待遇差异问题的,这也就是网友所提出的“同工不同酬”问题。作为我局,一直在重视和关注聘用合同制教师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思考如何缩小合同制教师与公办教师之间的待遇差距。2009年,我们在解决代课教师的过程中,由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东莞市中小学聘用合同制教师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人〔2009〕17号),明确“聘用合同制教师的经费由市镇财政按我市同类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现行经费供给标准拨至学校”,并规定“市直属学校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年总收入不低于5万元,有条件的还可以执行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工资标准,保证合同制教师的待遇有所提高。各镇(街)可参照市直属学校合同制教师年总收入的标准执行”。据了解,随着近年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年人均收入有所提高,目前合同制教师的人均年收入为5.86万元,全部均按规定购买了社保,绝大多数购买了住房公积金。其中,条件好的镇(街)合同制教师的人均年收入超过7万元。下来,我们仍要逐步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待遇。从去年以来,我局就积极与市财政部门研究、探索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的方法,寻求合适的、可行的、教师、学校和政府各方面都能接受和执行的方式。目前,具体方案正在向各镇(街)政府征求意见。总的想法是根据国家对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逐步提高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探索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分配激励机制。我相信,将会在近期得到批准执行。当然,具体的操作办法,由于未得到市政府最后批准,在这里就暂时不作公布。
感谢您的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