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老师: 近年来东莞市每年仍然招收新的在编老师,但一直都不能将原来的代课老师(也即是政府所讲的所谓合同老师)转到在编,有十多年或二十多年的在校教学经验真的不如一个刚毕业的毫无经验的新生代老师好吗?对于一个干了十多年或二十多年的老师工龄大于该部分新的学生,在招聘时只是通过考试来决定是否可以转入正式老师,这对于在这条战线上工作十几年的老师来说公平吗?目前一直在说“三打两建”,对于代课老师转为“合同老师”过程中是否存在保护伞?是否有人从中获得不法利益?我认为值得社会各界进行思想探讨?对于这些低下的无手段无关系,相信党相信公平的尽心尽力为教育下一代的合同老师是否得到公平对待,作为新一届的东莞市政府是否可以真正做到执政为民,为民办实事?我作为其中一个受害者在热切期待中。
答: "2011年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全市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吸收人员入编需参加公开招聘。因此,现在聘用合同制教师需要入编,坚持“逢进必考”。作为市教育局,我们也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参加公开招聘,进一步理顺入编问题。近两年来,已经有一些聘用合同制老师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为公办学校教师。
感谢您的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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