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东莞一合同教师: 杨局长,您好!我们是东莞的合同教师,我们都盼望着您能够为我们这批弱势群体做主。我们都按照东莞教育局的要求,在08、09年通过了东莞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考试,并通过了考核、政审、体检等各种环节。按照省要求,我们的考试本应该是“代转公”性质的,但当年东莞的领导认为东莞要特殊处理,就把这场处理代课教师的考试变成了“代转合”,转眼几年过去了,我们的待遇一点没变过,我们工作和生活都很压抑,现在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希望杨局长能真正为民做主。 1、 当初我们考试完全是按照省“代转公”要求进行考试的,并历尽艰辛通过了,这个在省内很多市的做法,也是遵守省的要求,都给转为公办了,其他地区能转,也就是我们当年也能转了。但当年东莞以没有编制为由,搞成东莞特色的“代转合”,换汤不换药。令人讽刺的是,以后每年,东莞都会有大量的编制公开招聘公办教师,那么,为何有了编制不给08、09通过了考试的合同教师“转公”,反而以一纸要求说今后招聘的公办教师一律要通过考试考核,很明显,08、09年已经通过了考试考核的合同教师不应属于这种情况,如果你要通过了当年考试考核的合同教师再次和应届生和社会人员一起再考,那么,东莞教育局是不是自己不承认08、09年自己组织的大规模考试呢?需要否定,推倒重来?这不是自己打自己嘴巴吗? 2、 就算你们一定要合同教师重新参与考试,但是制定的条件非但没倾斜向我们,反而很多条件都是制约着在东莞奉献了十多二十年的合同教师的,比如:一定要东莞户口,请问这存不存在户籍歧视呢?好像最近上面有要求各地就业用人不能存在户籍歧视啊!还有必须要全日制本科,大专等学历,要知道,很多合同教师都是90年代初期中师毕业的,现在东莞很多教师相信都是当年东莞师范毕业的吧,他们的水平如何,杨局长一定知道,当年的这些师范生教小学的基本功非常实用,绝不亚于现在年轻的本科生,何况他们出来工作后都发奋图强,通过自考、函授的方式取得了大专、本科学历,都是国家承认的,而教育部门当初也不断鼓励我们要充电、进修,为何现在我们进修了,你们就不承认呢?这不是说给我们听,你们辛辛苦苦进修的学历是没用的,我们感觉是被糊弄了,怎么读书就没用呢? 3、 要几十岁的合同教师和刚毕业的应届大学生一起考笔试进行竞争,你认为谁处于劣势呢?但是卷面分数不够应届生高并不代表教学水平比应届生差。多年的教学实践、培训学习让我们拥有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而这些实在的经验是刚出校门的应届生不能比拟的。现在的用人单位不是都是重视实际经验的吗?所以,这样的考试公平吗? 4、 我们现在签订的合同都是有期限的,按照有关法规,很多人都应该签无期限合同的,为何在东莞教育局领导下的各镇教育系统可以不按照新劳动合同法办事,只是以长官意志来定夺合同期限?如果你们说都没人提出要签无期限合同,就按照你们提出办法(有期限)办了,那么可以看出你们骨子里不想善待这批合同教师,可怜的他们可是耗费了自己宝贵的春春给东莞的教育事业啊,现在人老珠黄了,就这么不待见了?他们还是整天担惊受怕,活在歧视和重压之下。何况这批老实的合同教师根本不敢向领导提出什么要求,他们看惯了一些现实,就是怕秋后算账啊,可怜的他们,如果万一有什么闪失,一家人的生计堪忧啊!辛苦了十几二十年,怎么都有为东莞教育事业做了一些贡献吧,为何你们就当我们是包袱呢??我们的未来在哪里呢?将心比心啊! 5、 从“代转合”之后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好几年,这几年物价飞速上涨,而我们的待遇则一丁点都没变过,公办教师有物价补贴,而合同教师除了合同签订的工资外就什么都没有了,这5万年薪还要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还要进行绩效浮动,拿到手的就是可怜的数额了。这批合同教师大多是人到中年,是人生负担最重的时候,上面要赡养夫妻双方的老人,下面要抚养年幼的孩子,还有租房子(学校宿舍也要交租)、日常生活开支,拿着这丁点工资真的捉襟见袖。他们大多没自己的房子、车子,你们想象过他们的孩子在某个寒风暴雨的夜晚发烧生病,他们打不到出租车而不得不自行走路或者极其为难的吵醒、哀求有车的同事帮忙送到医院的情形吗?那种苦况只有自己知道,为何就不能善待一下我们,为何就不肯给我们提高待遇?很多人因为压力过大导致自身身体出现严重的疾病也不得不硬撑着。这就是体现出东莞的海纳百川、以人为本吗?他们可是为东莞教育奉献了一辈子的人啊! 6、 我们的社保住房公职金是不是按照最低标准买的? 希望2012年能迎来东莞合同教师的春天,杨局长,跪盼您了!!!(2012、8、25深夜3点)
答: "2008年,省委领导就教师待遇和代课教师问题指出:“发达地区的代课教师不一定都转,关键是提高待遇;如果要转,应该提高学历等‘门槛’,必须有正规大学学历”。2009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广东省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规定,“经济发达地区在2009年底前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的待遇问题,并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问题”,以及“经济发达地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自行制定工作措施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 根据上级精神,我市制定了《东莞市解决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工作方案》,在开展选招聘用合同制教师的同时,对聘用合同制教师中符合《东莞市引进人才暂行规定》(东府[2007]45号)的资格条件、用人单位同意调动的600多名合同制教师,与之妥善解决了入编问题。据了解,珠三角兄弟市也是根据自身实际,采取了分类解决代课教师问题的方案,对部分代课教师理顺了入编问题。 在逐步理顺代课教师入编问题的过程中,2011年省政府颁发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全市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吸收人员入编需参加公开招聘。因此,现在聘用合同制教师需要入编,坚持“逢进必考”。作为市教育局,我们也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聘用合同制教师参加公开招聘,进一步理顺入编问题。近两年来,已经有近30名聘用合同制老师通过公开招考录用为公办学校教师。中小学校作为事业单位,无论在编或不在编,人员都实行合同管理、岗位管理。 对于聘用合同制教师提高工资福利待遇的问题,我们正在开展相关调研。 感谢您的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