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HU1: 1、新莞人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后,中学还要积分吗?还是可以直升?
2、积分入学计生政策中超生必须处理完结5年的限制:处理完结是按户籍地还是按东莞的?有时户籍地开的证明资料东莞不认可?
3、如果户籍地认为是超生,但有特殊情况可免处罚,并出示县计生局,市计生委的证明,这样东莞是否认可?
答: " 您好!根据你提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根据《东莞市新莞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第十二条“已在我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的新莞人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再升读更高学段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需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申请。”因此,通过积分入学申请到小学学位后,升读初中是还需重新进行申请。
2、关于积分入学方案中的计生条件标准,按照相应的职能分工,建议您咨询市计生局,了解具体的计生要求。咨询电话:2283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