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蔡先生: 加盟商店没有在商务局备案,总部在广州,请问这样加盟会有风险吗?
答: 蔡先生,你好!欢迎您来电话咨询。我局工作人员电话与您联系过,了解咨询内容是:总部在广州的企业开展特许加盟业务活动,但未有在商务部门备案,这事对(东莞)加盟商会有什么风险?经研究,我局答复如下: 特许加盟正规名称是商业特许经营(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称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特许经营在备案方面的有关规定是,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485号)第八条“特许人应当自首次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以及第二十五条“特许人未依照本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根据上述的规定,特许人未依照规定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可能会被作出处罚而使其以后的经营发展、企业的实力等会受到不利的影响,企业的品牌、声誉、形象受损,而加盟商是使用其经营资源按照合同约定开展经营,也会牵连受到不利的影响。因此,如果上述广州的企业是符合从事特许经营定义的,加盟商为保护自己的权益,请敦促其尽快在当地商务部门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在获得特许经营资质后从事开展特许加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