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 东莞企业通过保税物流中心或都海关监督仓库进出口货物的,请问是否每票30元补贴?补贴政策什么时候开始?文件号和文件名?从哪里可查询?
答: 一、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稳增长调结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17〕85号),2016-2018年,对使用我市保税仓、出口监管仓(即“两仓”)和保税物流中心的加工贸易、外贸企业及“两仓”企业,分别予以支持:1.直接进出境类:报关单以加工贸易、外贸企业为经营单位的,给予经营单位120元/票,仓库30元/票的资助;以保税物流企业为经营单位的,给予经营单位30元/票,仓库30元/票的资助。
2.非直接进出境类:货物进仓存储的,给予经营单位30元/票,仓库30元/票的资助;对从境内进入保税物流中心转内销和深加工结转业务的,给予加工贸易企业30元/票的资助,仓库不予资助。
二、政策文件在市商务局门户网站公开。
三、该项政策已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目前未出台新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