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烦人的包裹: 现在的快递,有多家不按地址派送的。没征得收件人同意,有些被放入快递柜,有些被放入菜鸟驿站。如百世、圆通、申通等。请问这些问题要怎么处理。
答: 这位热心的网友您好,谢谢您的提问。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同时,根据(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快递企业是履行快递服务的主体,应切实履行按名址投递的责任,因投递出现的快递服务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通过向快递企业投诉解决,也可通过邮政业消费者申诉中心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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