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塘厦的新莞人: 尊敬的苏支队长、各位领导:您们好!我们是塘厦镇迎宾大道38号宏业中心花园的业主,我们有几个问题需要向各位领导反映:本小区的消防设施设备什么时候才能整改安装兑现?半年多时间不断有业主反映该情况,塘厦消防队的领导已经多次到现场检查,情况属实,为什么塘厦消防整改办公室的领导就奈何不了一个小小的物业公司?为何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敢对抗消防部门的处罚不整改呢?当地消防部门如此爱护该物业公司,难道官商之间存在有什么猫腻吗?这些问题让我们很难理解! 本小区约有业主1000多人居住,还有一所幼儿园和三所补习班,是人口密集地,如果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本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没有单独消防水池,没有单独消防水管,消防水管和饮用水管共用,消防栓没有水)被偷工减料、弄虚作假本身就是现在物业公司老板娘的丈夫开发商所造成的,一切好事坏事都是他们制造的,现在出了问题就把责任抛开,难道这些乱事还要我们业主来承担吗?据该物业公司的老板娘吐苦水,整天一句话“没钱整改”,多次拿成立业主委员会来做交易,叫我们业主筹钱来整改消防安装工程,拿这些没有意义的歪理来拖延时间,甚至还恐吓、骚扰打击报复投诉人,物业公司老板娘内心就是不愿意掏钱出来整改,塘厦消防整改办也拿这位可爱的老板娘无可奈何!消防安全隐患还可以拿来讨价还价吗?难道塘厦消防部门就这样执法吗?为此,现把情况反映给苏支队长,望支队长来督办宏业中心花园消防设施设备整改落实问题。谢谢! 2019年11月13日
答: 该小区连续多年多次投诉不同的火灾问题,之前投诉还反映过该小区存在“消防管道生锈、漏水、无水”、“没有单独消防水池、水管、消防水管和饮用水管共用”等情况,由于该小区是2001年前建设并投入使用,根据当时适用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8.3.1第五条规定,7层以下(含7层)的各类住宅,不需要设置室内消防给水设施。幼儿园使用了宏安楼、宏泰楼的首层及二层局部,设置了消火栓系统,经抽查测试有水,水压符合要求。因此,大队不能对此类情况进行处罚等措施,塘厦大队已经多次对该小区物业公司进行约谈和指导,督促其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议其维修好现有消防设施。但由于该小区存在没有维修基金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对日常的大额维修费存在矛盾分歧,我单位已经将该小区相关情况函告给房管所、社区、派出所等部门,将由主管部门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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