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黄先生: 什么企业有资格申报重点领域研发项目?
答: 根据《东莞市重点领域研发项目实施办法》(东科﹝2020﹞44号),项目支持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五大领域,重点在新一代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智能终端、工业机器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材料、新能源汽车、高性能电池、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十大产业取得技术突破。面向市内外(含港澳地区)科技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开放申报。申报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资金投入能力和规范的管理制度。 (二)申报项目应当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项目完成后可产生良好的绩效。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项目落户要求。项目立项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市外(含港澳地区)科技型企业须在东莞设立科技型企业或由东莞联合单位承接项目具体实施及产业化工作,再签订项目合同。 自筹经费比例。项目资金包括承担单位的自筹经费与市财政的项目资助资金,其中承担单位自筹经费包括项目前期投入(指项目申报前两年的投入)和项目新增自筹经费(指项目申报至项目合同结束期间的投入)。自筹经费与市财政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3:1,其中项目新增自筹经费与市财政项目资助资金的比例不少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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