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 请问下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要怎么申报?需要什么条件吗?
答: 省级新型研发机构认定条件及申报流程:
(一)认定条件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与认定具体要求参照每年省科技厅发布的指南执行。基本条件如下: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须以独立法人名称进行申报,可以是企业、事业和社团单位等法人组织或机构。
2. 在粤注册和运营。注册地在广东,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设在广东,具有一定的资产规模和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注册后运营 1 年以上。
3. 具备以下研发条件。
(1)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30%。
(2)在职研发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比例不低于 30%。
(3)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的科研仪器、设备和
固定场地。
4. 具备灵活开放的体制机制。
(1)管理制度健全。具有现代的管理体制,拥有明确的人
事、薪酬、行政和经费等内部管理制度。
(2)运行机制高效。包括多元化的投入机制、市场化的决
策机制、高效率的成果转化机制等。
(3)引入机制灵活。包括市场化的薪酬机制、企业化的收
益分配机制、开放型的引入和用人机制等。
5. 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需求,以研发活动为主,具有明确的研发方向和清晰的发展战略,在前沿技术研究、工程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等方面有鲜明特色。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教育、检验检测、园区管理等活动的单位申请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认定程序
1. 申报受理。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根据每年申报指南,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填写、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和提交申请。
2. 主管部门推荐。申报书由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或省直部门)审核后,提交到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申报受理后,纸质申报材料须按要求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送交指定业务受理窗口。
3. 形式审查。省科技主管部门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进入评审论证环节。
4. 评审论证。评审论证包括网上评审、书面评价、现场考核和组织论证等多种形式。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评审标准和要求,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组织评审论证。第三方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评审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评价。
5. 结果公示。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评审论证意见,提出认定意见并对认定机构进行公示。
6. 报请审批。通过评审和公示的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报省政府批准后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