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一茶杯83: 现在电费收取的第一档是否还是260度,这个档位是否能像天然气收费那样可以按常住人口增加申请调高,因为住房面积大用电设备和常住人口会更多,按按每户一刀切第一档260度不大合理,按常住人口算第一档更加合理,是否可以考虑和天然气收费一样按常住人口算,对常住人口多的用户适当提高第一档的度数。
答: 您好,根据广东省发改委对于居民阶梯电价的有关规定,目前的具体计费标准如下: 1、阶梯电价分夏季标准及非夏季标准,夏季标准(5月-10月)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0-260度;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61-600度; 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601度及以上。非夏季标准(1-4月、11-12月)第一档电量:每户每月0-200度;第二档电量:每户每月201-400度;第三档电量:每户每月401度及以上。 2、根据最新政策文件《粤发改价格函【2019】191号》,供电部门直供户电价格:一般居民生活用电,应执行阶梯电价第一档0.5889元/千瓦时,第二档0.6389元/千瓦时,第三档0.8889元/千瓦时。 如果对于电价有建议,可以向发改部门反映。 在此也提供一些节约用电的小提示,比如对家中不用的电器(如机顶盒)平时可以拔掉插头或关闭电源,避免待机时间产生耗电,也可以确保安全用电;夏季期间将空调温度调在26度,可以有效降低用电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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