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JL: 您好!关于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划分,按照《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文件,以居民住宅为主要功能的当执行一类噪声标准。但是,按照东莞市环保局官网于2019年公布的《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除了各个镇街及市政府办公区执行一类外,全市所有居民住宅区全部都是一刀切的执行
答: 根据已印发的《东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东环〔2020〕47号),建成区位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范围,应当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相关标准。声功能区划的划分是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开展的。 按国土规划部门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分析,网友反映的景湖荣郡小区内部及周边均有商业,属于居住、商业混杂区,不符合1类声功能区应划入2类声功能区。景湖荣郡未达到1类声功能区的划分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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