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忧何解: 领导你好,东城一小的校车服务交给民营,从之前的价格1800到2000元,在没有协商的基础上以成本理由升到2200,我们家长提出异议,其负责人直接以我不给他们拉人头和嫌贵为借口,直接说不接送我的小孩了,这样的一家公司,这样的服务态度,我们家长安心的把小孩交给他们吗?我打电话给校方和教育局这边,又是标准踢皮球操作,第一小学今年很多新生离校遥远,孩子的接送安全问题很重要,但是是一家校车公司垄断经营,这问题怎么协商解决,希望能得到你的关注
答: 关于校车定价的问题。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规定,校车费属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定价,校车费应坚持非盈利和学生自愿原则。
校车接送服务并不是义务教育中强制性的服务项目,是否需要乘坐校车要根据学生的具体就读情况和实际需求考虑。根据2019年我局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安函〔2019〕88号)规定:企事业单位、楼盘小区等学生,可由家长自发性组织购买校车服务接送学生上下学。
目前,我市有21家校车运营企业提供租赁校车服务,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为学生提供接送服务。如你对目前提供的校车服务及价格不满意的,可通过货比三家的方式,向其他校车运营企业进行对比了解,并由你们自行选择。建议你向属地教育管理中心咨询校车运营企业的具体联系方式。
如您还有疑问,可致电东城教育管理中心(电话:22489628),进一步提供您具体的信息和需求,我局再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