悄悄的语: 小孩听力障碍,入读南城阳光公立学校,中央财政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对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标准补助公用经费。 但是小孩在普小没有任何福利政策,配套无障碍设施都没有。
答: 特殊学生补助的公用经费除了用于正常的教学业务与管理、有关特殊教师培训、特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还主要用于扶持接受残疾儿童少年的普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完成无障碍环境改造,建设和完善资源教室或康复个训教室,为残疾学生入学后的学习、生活提供便利和条件,保障残疾学生平等参与教育教学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同时,我市还加强对残疾学生的资助力度。在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的基础上,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对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儿童少年在公办康复机构接受康复教育的,免收保教费,在学前康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期间,并给予每人每月350元的生活费补助。本市户籍残疾人通过自学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获得中专学历、大专学历、本科学历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500元、2500元、3500元。
2017年2月,我市出台《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修订)》(东府〔2017〕16号),修订和完善了残疾人康复扶助等一系列政策,其中包括:
1、对在公办残疾人教育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教育康复服务的0—15周岁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免收教育康复服务费;
2、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抢救式康复服务的0—6周岁本市户籍残疾儿童,采取政府补助的方式,按照脑瘫儿童每人每年3万元,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2.5万元,听障、视障、智障儿童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对在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教育康复服务的7—15周岁本市户籍脑瘫、孤独症儿童少年补贴教育康复服务费,每年不超过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