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Rain: 自从今年疫情之后,公司生意一落千丈,现在连2月份-7月的社保都还没买,问了公司人事部,人事部反应在缓交状态,说社保局可以到时候一次性缴纳,请问是有这回事吗?如果我离职了,公司还没补交2-7月的社保费用,那怎么办?
答: 即使员工离职后,属于该公司在职时间段内的社保费用,仍需要该公司缴纳。鉴于疫情对经济的冲击,根据年初发布的政策,企业可以延缴社保费直到疫情结束的三个月内。而随着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常态化,根据7月初省人社厅的最新规定,企业享受延缴政策最迟不超过2020年12月31日,延缴期间参保人的医疗、工伤、失业等待遇不受影响。由于职工个人社保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在延缴期间,如职工有需要缴纳其延缴期间社保费的,例如开具购房社保证明,办理社保关系转出等,可在与单位协商一致后,由单位到所属镇街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缴费。 在此我们也要向广大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呼吁,由于目前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企业已全面复工复产,企业在已经享受了社保费减免优惠政策的前提下,具备缴费能力的企业应该尽快缴纳社会保险费,履行当期代扣代缴个人社保费的义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争议和麻烦。缴费记录暂时不作变更,待企业缴纳社保费后,相关缴费记录将如实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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