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小陈: 经查阅贵局职能介绍一栏,写得也是挺全面的,但为何对一些违章建筑毫无办法,任由一些农村的村民进行违法建设。确实有执法(不知是不是资源局的人),但力度不够,走一圈,又走了。等建好了,又说历史违留问题,不用处理,甚至有消息说会对一部份进行合法化,这样做对大部份守法的市民公平吗?对出现这么多的违章建筑,资源局就没有责任了吗?那是你们知道是哪个部门的责任吗?
答: 根据职能划分,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土地、矿产、测绘等自然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近年来,我局通过综合运用排名通报、警示约谈、信用惩戒、移送追责四把“利剑”,强化执法监督,有效打击了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我市自然资源违法形势总体向好。 一、关于土地执法流程 《土地管理法》规定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有权查阅资料、要求被检查对象作出说明、现场勘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但没有规定强制措施或者手段保障调查权、制止权的行使。实践中,对于那些不听劝阻的违法者,依照现行的法律,只能进行宣传教育、明确责任、交代后果,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等待事后经法定程序落实处罚措施,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裁执分离”机制,法院再裁定给属地镇街(园区)政府组织实施强制执行。 二、工作举措 (一)对于新建的“两违”由镇街政府组织联合执法拆除。为有效打击“两违”,将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遏制在初始阶段,我市2016印发实施并于今年修订的《东莞市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联合执法实施方案》,明确了对于正在建设的“两违”,由镇街(园区)政府通过联合执法快速拆除。 (二)对于已建成的“两违”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对于已建成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既违反《土地管理法》,同时也违反《城乡规划法》(违法建设由城管部门查处),而且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的通知》(粤府〔2008〕100号)等规定,供水、供电部门也不能供水供电。目前,对于已建成的违法用地,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均抄告城管、供水、供电等土地执法共同责任部门,共同制止“两违”,努力为我市“品质东莞、湾区都市”建设提供良好用地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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