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生: 尊敬的市领导,很高兴政府能为老百姓做主,倾听百姓的心声。我要投诉寮步万科东新翡翠松湖; 情况如下: 1、我们在2019年5月20号在万科东新翡翠松湖交付了购房成意金,在2019年7月5号交付了定金(定房号为5号楼202房); 当时我们交付定金时售楼员与我们说此5号楼202房的阳台处是连接有一楼的商铺平面台; 而且还是其也楼层人无法进入; 当考虑到虽然是低楼屋,但有这个平面台连接,而且其他楼层的人无法进入,因此安全性还是可以保障的,所以才下定金。 2、在2020年8月1号商品房开放日,我们进入了5号楼202房发现阳台并没有像当时所说的连接一楼商铺平面台,发现这个情况我们找到了售楼员与房屋工程师沟通处理,并要求得到回复。 3、发现这个情况后,我们与房屋工程师做了几次的微信,电话,以及面谈都没能得到万科的解决处理方案出来,中间我们还打电话到万科400投诉电话,直到8月17号我们投诉到12315,在9月8号12315给我们做了协商面谈,在9月8号之前万科没有因此事的负责给我们打电话沟通与协议此事,最早此事我们是对接房屋工程师王工,后来我的事给到了营销部,我们找到了营销部,营销部说是客服部张福龙负责,当我们找到张福龙时说这是营销售部,球这是这么踢来踢去; 在12315的协商面谈下说我提的诉求都不能答应(我的诉求是:1、建回一楼商铺平面台。2如不能建回可以通过赔我一个车位和8年的物业管理费。)在些之前我给他们一个月让他们自己提方案解决,迟迟不出方案还让我给方案他们参考,最后我们提出来了就全都给我否了,他们只能赔我们半年的物业管理费,而且我们的阳台也正好,对着对面马路上商业街;因楼屋低所以要求他们保障我们房屋防盗安全性,以及在阳台一楼下方不能有垃圾堆放,并后期不能因一楼的商铺经营噪音影响到我家居住生活;我提的这些中他全都不能给我保证。 4、此事万科说我们在购房时他们就已做了报建手续,所以他们是正常流程手续,可为什么当时给我们的宣传资料,以及小区的沙盘现显出我家的阳台是连接了一楼商铺平面台的。包括我签约的购房合同里小区总平面设计平面图都是与当时的宣传资料一样,而在12345协商过程中提供给我们看的总平面设计图是不一样的,我要求万科重新给供一份我们购房合同里清晰的总平面设计图,对方说要请示公司,什么时候能给到还不知道。 这种宣传搞的这么好,与我们消费考说的这么好,最后收楼的时候完全不一样,这不就欺骗式销售吗? 所以请政府领导为我们老百姓做主,还我们公道。
答: 经核查,“万科东新翡翠松湖”项目报建名称为“御珑庭5号商业、住宅楼”,由东莞市东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东莞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广东华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东莞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进行监理。2020年7月22日,已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位竣工验收。 关于您反映御珑庭5号商业、住宅楼202房阳台与商铺平台连接问题,经核查,5号楼二层平面布置与设计图纸相符,商铺屋面与202房阳台位置均按设计图纸完成。 关于您反映开发商虚假宣传、欺骗销售的问题,根据我市职能分工,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的职能在市市场监管局,请您向市场监管局提出。 关于您反映要求开发商赔偿的问题,鉴于双方已签订买卖合同,建议您与开发商就赔偿问题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