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V: 关于东莞市中堂镇富盈公馆1栋商业住宅楼的问题: 1:请问东莞市住建局局长,关于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样板房格局与实际销售的房屋格局完全不一致的情况下,为什么依然可以取得预售许可证? 2:住宅建设规范明确规定住宅主卧使用面积不能低于9平方米,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子主卧长宽分别为2.7米X2.7米=7.29平米。为什么东莞市住建局依然给予颁发竣工验收许可证? 3:关于消防管入户,业主与开发商沟通过程中,开发商明确表示设计图纸上并没有设计消防管,是应政府部门的要求,后期强行加装,请问东莞市住建局为什么要强行加装消防管道入室?
答: 一、您反映样板间与实际建成后的房屋存在重大差异的问题,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建议双方按合同相关约定进一步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开发企业涉嫌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建议您收集相关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据了解,部分业主正在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部分业主正在与开发商协商处理中。
二、您反映主卧使用面积不满足住宅建设规范的问题,经核查,该工程图纸经审查合格,建筑平面布置按设计图纸施工。
三、您反映室内安装了消防管道的问题,经核查,消防管道按设计图纸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