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建房要公平: 住建局:贵司19年底联合几个局,说根据中央农经发2019年(6号)文制定东莞全市暂停自建房的文件。但不知贵局今后能否按农经发2019年(6号)执行。第三条(三)的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推诿扯皮和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防止出现工作断层,断档。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绚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
答: 我局会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关于农房重启审批工作,《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已通过市人大及常委会审定,各配套政策已基本上形成定稿。为统一规范全市农房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确保新政策符合国家、省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部分细节还需修改和完善,预计10月份出台。目前我市各相关部门已为重启农房报建审批业务积极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8月13日,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联合召开全市农民住房重启审批筹备工作会议;我局正在筹备拟于9月底对各园区、镇(街)相关单位业务人员及全市593个村、社区相关业务人员,举办全市农房审批管理培训班,切实提高我市农房管理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即将出台的农房新政策做好准备。农房新政策正式出台后,即可恢复民房报建审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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