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生: 东莞建设工程项目应公开、公平、公证招标,近十年来都相对公平,但现在招标项目都靠关系,内定;表面评标程序,采购招标,镇区入库招标,实为暗箱操作,拉拢关系、内定中标,镇区入库单位还不是镇区领导拉进去的几家单位,这样容易兹生腐败。以前还相对公平,现在。。。。。大家心里都明白。请领导严管招投标程序,1、未达到评标项目条件,不得评标;2、建设工程在建设工程招标平台招标,不得随意绕开平台走采购标。3,规范镇区招标项目,不得设立入库单位。
答: 李先生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回复意见如下:
我局对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建市政工程进行招投标监管,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必须进入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对于未达到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建设单位可按照各镇街相关规定进行发包。
如需咨询详细情况可致电我局0769-22203133(招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