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大户: 你好,请问家庭需要分户怎样办手续
答: 办理条件:我市户籍居民因婚姻,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可申请在原户口地址内分户,在同一家庭户中的配偶、子女须一并分离出来。家庭户立户地址的房屋属商品房性质的不能办理家庭分户;申请人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或其他亲属关系的不适用家庭分户。 所需资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居民户口簿、申请人结婚证、分户地址房屋的二维码门楼牌照片(可出示手机照片或图片打印件)。有随迁人的还须提供亲属关系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证、收养公证、亲属关系公证书、能清楚反映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随迁人居民户口簿、随迁人身份证(16周岁以上的提供)。 办理方式:建议市民可关注“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查看办事指南“家庭分户”,在“预约办事-在线预约”中预约到公安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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