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答复

泰然: 目前社区门诊转诊,由社区转到镇中心医疗点,再由中心点转到镇医院,这一过程,非常耽误时间,手续又麻烦,有时早上八点开始办手续,要到下午才能到镇医院。去社区就医的绝大多数时户籍老人,或工厂外来工,老人估且不说。工厂务工人员,看病都是短时间请假外出的,时间特别紧张,现在的镇级医疗机构都扩容了,能不能直接授权到各社区直接转诊,这样可以极大的节约时间,减少务工人员的往返次数,真正将东莞的医保优势进一步发挥到最大功能,请各级决策领导,站在一线务工人员的角度探索更加便利的办法,公家单位的,或持金卡的人员肯定不会掉社区这一级机构看医生的。。。。。
答: 1.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坚持居民自愿、基层首诊、政策引导、创新机制,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重要手段,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推行多种形式的分级诊疗模式,推动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就医新秩序”。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则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提出“合理引导群众首诊需求,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到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秩序,提高基层首诊率”。我市社区实行的“社区首诊、定点就医”管理制度及发展模式正是按照这个要求建立和发展的。若取消转诊制度,由参保人自行选择就诊医院,同时同等享受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一是不符合国家和省新医改的发展方向,不利于我市医疗与卫生服务机构分级医疗、双向转诊服务格局的形成。二是在我市社区门诊医疗保障基金有限的现实情况下,要无限制地满足参保人医院门诊需求,其缴费与实际医疗消费将出现极度不平衡,意味着需要大幅度提高社区门诊医疗保障缴费标准,增加社会各方面负担。三是这将导致新的“看病难、看病贵”现象产生。 2.近年来,我市一直在优化转诊就医流程,方便参保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一是允许参保人在工作地(含就学所在地)和居住地各选择一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社区门诊就医点,满足工作地(含就学所在地)和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参保人的实际就医需求,从而减少因此而产生的转诊需求。二是优化转诊流程,方便群众就医,减少转诊环节,若因病情需要需转诊的,原则上先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到本镇(街)医院,如因病情需要,可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直接转到上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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