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hong: 家里住的小区离高速路很近,因为没有隔音屏障导致噪音影响生活怎么办?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在已有的城市交通干线的两侧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间隔一定距离,并采取减轻、避免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条文中明确将“建设时间”作为划分环保责任的时间节点,如建筑物先于高速公路修建,高速公路建设单位有责任进行相应隔音措施;如建筑物后于高速公路修建,相应隔音措施应由建筑物开发商或业主负责处理。
若小区的建设时间晚于我司所辖莞深高速公路,则此该路段的环保责任主体应为小区房地产开发商,建议与房地产开发商沟通,以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